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如以一套商品房为抵押物,贷款30万元;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房地产的具体信息;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具体价值可以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即房屋由哪一方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即应在何时归还抵押贷款;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签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抵押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被担保人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房屋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其他需约定事项,如由抵押权人代管房产证等;
  
  (二)抵押人只能对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设立房屋抵押、所有权、使用权有争议的房屋及依法被扣押、查封、监管的房屋不能作抵押;
  
  (三)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作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四)要考虑拟抵押的房屋是否有重复抵押的情形,如有重复抵押只能在已抵押后剩余的价值范围内决定是否接受抵押;
  
  (五)房屋抵押必须到当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从而使抵押权能有效对抗第三人,确保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
  
  (六)抵押权人如接受房屋抵押,还必须要求抵押人办理有关保险,并且要做好科学评估,防止不足额抵押出现,防范抵押风险。
  
  房屋抵押合同是约束抵押关系双方的一道枷锁,可以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防止日后产生纠纷,因此,各位读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充分注意抵押合同。若您对此还有疑惑,不妨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求助。
  
  
总结:房屋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的基本信息,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以及联系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条件的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条件的是什么?人民自己可以就自己的自身发展,以及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对土地进行相应的使用。但是能够依法的使用土地,需要当事人去相关的法律机关进行土地使用证申请办理,待......


·对于传唤和立案哪个在前?
      传唤和立案哪个在前?立案在前,传唤前需要立案,立案前不可以传唤。如果发生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的,是需要由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有的刑事案件可能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的刑事案件可能由......


·基本上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住的地方,当我们不愿意作为租客时就需
      基本上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住的地方,当我们不愿意作为租客时就需要自己买房。但是,也并非每一个人都有足够多的资金一次性付清房屋买卖的所有资金,这时就需要去银行进行贷款了,那么,房屋买卖......


·罚金属于行政执法吗,有什么规定?
      您都知道在行政处罚法当中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方式,行政处罚必须要由专门的部门执行,但是罚金是不属于行政执法的,罚金是刑法当中规定的一种处罚方式,与行政处罚的罚款有本质的区别,关于罚金属......


·口头遗嘱的效力
      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口头遗嘱的的条件为: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情况危急,没有时间和条件作书面遗嘱;3,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


·聘请律师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流程
      聘请律师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流程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当患方选择以医疗侵权为案由立案时,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患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争议激烈。医......


房屋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