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由于交易产品属性的多样化,使得二手房买卖流程不同于一手房交易那样简便,相对而言流程要更加复杂些。对二手房交易流程的不了解,往往也成为想购买二手房人群的最大困扰之一。为此,本文将为您解答二手房买卖程序如何办理。二手房的买卖程序可以分为七个步骤,分别是:1、二手房买卖流程第一步: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看房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消息源,与卖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2、二手房买卖流程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商定价格、确定成交意向并在卖方提供房屋相应合法证件后,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值得一提的是,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协商沟通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二手房买卖流程第三步: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在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由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对双方将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认贷款额度,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4、二手房买卖流程第四步: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5、二手房买卖流程第五步:交纳相关税费二手房税费的构成相对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康居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二手房买卖流程第六步: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手续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交给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二手房买卖流程第七步:付清余款完成交易买方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煤气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有线费用等)后交易完成。总之,相比一手房的买卖,由于二手房买卖主要有买卖双方办理,缺少了开发商的协助,因此二手房买卖流程相对来说是比较复杂的。因此,买卖双方最好在律师的帮助和指导下,办理二手房买卖程序,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双方利益。
  
  
  
总结: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由于交易产品属性的多样化,使得二手房买卖流程不同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男方不给探望孩子女方可以报警吗?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会归其中一方抚养,而另一方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同时,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双方可以约定探望孩子的时间以及地点,那男方不给探望孩子女方可以报......


·拖欠货款约定不支付利息怎么办?
      拖欠货款约定不支付利息怎么办?一、拖欠货款利息如何计算?在买卖合同中,必定涉及一方是卖方,一方是买方。如果卖方如期交付了全部货物的,买方就应该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买......


·拿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我们知道,如果聚集多人在一起斗殴,会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在斗殴过程中,行为人拿刀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下,你知道这种行为下又应该如何对行为人处罚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作出解......


·用人单位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至员工离职时止的规章制度无效,合同期满未续签的,仍需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则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至员工离职止......


·什么情况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经济赔偿
      什么情况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经济赔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


·法院判决后没钱还怎么办?
      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如果不是终审法院作出的话,则此时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而当事人也没有上诉的话,那么判决才会生效,之后才需要当事人按照判决书中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现实中却经常......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