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沈阳社保补缴几天才可以查到的?

  沈阳社保补缴几天才可以查到的?
  
  欠缴表示已经参保成功但是没有缴费,有可能是单位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没扣费。如果是每月随个税申报社保缴费的,可能是会计部门没申报单位每月从工资里扣社保费,不表示社保就一定缴费,还需要社保局每月从单位账户,才是真正缴费成功。在补缴后会即刻到账。
  
  二、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 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三、个人缴纳社保两种形式
  
  1、由单位代交。
  
  【说明】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说明】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四、异地人员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异地户籍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但是具体也要根据社保中心的工作安排的,如果您社保补交的时间恰好是在年尾,那有些可能就得到了下个月以后才能够查询到的,这些细节性的问题,您到时候直接携带社保补交的材料当面问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就知道了。主要是在这里,我们也没办法确认您当前补交社保的一些实际情况。
  
  
  
  
总结:沈阳社保补缴几天才可以查到的?欠缴表示已经参保成功但是没有缴费,有可能是单位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没扣费。如果是每月随个税申报社保缴费的,可能是会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医疗事故罪是如何认定的?
      医疗事故罪是如何认定的?一、罪与非罪的界限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十等,并区分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但并不是构成医疗事故就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


·夫妻双方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
      夫妻双方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


·司法活动当中辨认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在司法实践活动中,根据相关的情况我们可以从证据分类当中区别出辨认笔录和勘验笔录,这两者的特征和主体都是不一样的,关于辨认笔录的相关问题,我们可以从相关的辨认主体来辨认出来,辨认笔录......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工伤......


·子女的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子女的监护人可以变更吗(一)、当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


沈阳社保补缴几天才可以查到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