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以上刑罚对吗?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话,可是有些人就是当耳旁风,酒驾,醉驾的不在少数,出了事故才后悔,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以上刑罚的说法是不对的,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那么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以上刑罚对吗?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道酒驾会违法,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醉酒驾驶人在明知有这样的结果下,还无视法律,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的态度。醉酒驾驶会被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经检测,寻马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已经符合醉酒驾驶的标准。
三、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
1、标准不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为饮酒后驾驶;驾驶人元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为醉酒驾驶。2、处罚方式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扣押驾驶证六个月,并罚款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连续被查两次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带回约束到酒醒,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四、如果饮酒后驾驶人员或者醉酒驾驶人员驾驶的车是公交车或者正在运营的机动车应受到什么处罚?
饮酒后驾驶人员驾驶公交车或者正在运营的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罚款五千元,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驶证,且依法获得驾驶证之后不得从事运营机动车的职业。醉酒驾驶人员驾驶公交车或者正在运营的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带回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十年内不得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从事机动车运营工作。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以上刑罚对吗这一问题的答案,其实这个说法是不对的,会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醉驾是最严重的马路违法行为,我们都应该谨记绝对不能喝酒开车,无论是什么车都不行,出了事故,不仅害了自己的家庭,也害了别人的家庭。
总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话,可是有些人就是当耳旁风,酒驾,醉驾的不在少数,出了事故才后悔,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新修订的刑法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申请表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前是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的,在进行合同注销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登记备案的。申请备案的时候还需要提交一份登记备案申请表。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申请表怎么写?下面......
·判实刑后多久能假释
能够,只要符合假释条件。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
·一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在劳动市场中,随处可见各种高危高压作业,这些职员也就不可避免的会经常受伤。这些职员一般是不了解相关法律只是的外地人,故而不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突进维护......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房产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房产的有关规定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结婚之前我们必须了解一下关于婚后继承房产的有关规定有哪些,现在父母对于即将结婚的孩......
·发行私募基金的流程有哪些?
发行私募基金的流程有哪些?私募基金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经营模式了,发行私募基金也有了法律规定的相应的流程,私募基金在现在法律规定下已经可以由公司自主发行了,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进敬老院还能拿低保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进敬老院,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依然低于当地城市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可以继续领;如果家庭人均收入已经高于当地城市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低于当地农村......
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以上刑罚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