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

  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
  
  其实都在说医患关系紧张,这也就证明了医患问题是一直存在的,我们想了解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其实根据相关的说法,最主要的职责就在于在医院的院长、以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来负责医疗投诉、纠纷处置工作。其他职责我们看下文。
  
  一、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
  
  解决医患有医患关系办公室,它们的职责是:
  
  1、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疗投诉、纠纷处置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医疗投诉、纠纷处置等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医疗投诉、纠纷的接访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及时处理。做好医疗投诉、纠纷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各类档案的保管工作。
  
  4、负责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做好医疗纠纷接访和调解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律师、涉案科室参加医疗纠纷应诉工作。做好医疗纠纷调解、医疗纠纷应诉材料准备工作。
  
  5、定期归纳、总结医疗投诉、纠纷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科室。
  
  6、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培训工作。
  
  7、做好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在我国,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
  
  遵循原则
  
  为了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医生应该注意遵循以下原则:
  
  ①相信医患之间可以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患者是可以交流、沟通的;
  
  ②不以医生本人的价值取向评判患者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尊重患者的人格、信仰和文化;
  
  ③从生理-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出发,充分理解患者的疾病行为和情绪反应;
  
  ④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以人文关怀的态度给患者切实的医疗帮助;
  
  ⑤理解医患关系是一个动态的关系,医生应根据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⑥医患关系是围绕着疾病的诊疗而形成的,也只应局限于求医和提供医疗帮助的过程,不能发展任何超出此范围的人际关系。
  
  在精神科中,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尤为重要。由于缺乏可靠的客观诊断指标,精神科临床诊断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完整、真实的病史和全面、有效的精神检查,从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部分精神障碍患者对自己的精神状况缺乏充分自知力,对精神科治疗采取排斥甚至拒绝态度。而彼此信任、支持性的医患关系有助于患者进入并保持在治疗过程中。与患者的家人建立密切、合作的关系,也会帮助形成广泛的治疗联盟,提高治疗的依从性。几乎所有的精神疾患都会损害患者的人际关系,造成人际交往的困难,良好的医患关系可以为患者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范本,让患者在同医生的交往中学会人际交往的一般准则,学会与他人沟通,培养信任感。因此,良好的医患关系也是一种治疗关系。
  
  精神障碍以精神功能损害和行为异常为表现,造成精神痛苦和社会功能的下降。由于缺乏实验室检查手段对引起精神障碍的大脑结构和功能异常做出定性或定量的评估,精神科医生就成为患者精神痛苦的间接感受者和行为异常的直接观察者。可以说,精神科医生本身就是最为可靠的诊断工具,也是最为有效的治疗工具;而发挥其诊断和治疗功效,是通过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来实现的。
  
  本文具体讲述了,关于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但是实质问题还是因为医患关系一直存在,为什么会存在,最主要的是还需要身为患者之间,能够多一些沟通,少一些纠纷,互相理解互相体谅,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就医环境。
  
  
总结: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其实都在说医患关系紧张,这也就证明了医患问题是一直存在的,我们想了解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其实根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供销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
      供销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一、供销合同违约金计算?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


·变更法人股东会谁主持?
      变更法人股东会谁主持?由原法人主持,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未免除职务之前应当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主持召开股东会。如果,他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责,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该由......


·轻微损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轻微损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一、轻微损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计算的,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的,如果受害人因......


·公交车肇事逃逸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公交车肇事逃逸会进行怎样的处罚肇事者违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如猪、牛、羊等)死亡的后果,财产损失数额不大。此时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怎么办
      有些女人在结婚以后如果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另一半身上的话,确实就很容易造成一个比较失败的婚姻结果,甚至在离婚以后连抚养孩子的这种能力都根本就不具备。有些女性出于母爱的目的当初是通过......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几年?
      日常生活中,因一些司法机构人员违规操作,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样,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法院受理后会在三十天内做出是否支持国家赔偿的决定。这里还有......


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