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

  一、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
  
  (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员工离职手续如何办理?
  
  一)离职管理
  
  派遣员工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辞职申请未予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
  
  1、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用工人单位人事部提供书面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人事部凭移交清单及当月结算工资并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2、因合同终止不再续约的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的,均应按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如本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照国家及本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支付违约金。
  
  二)离职程序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正式员工辞职,则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不给以办理相关人事、社保关系转移。
  
  三)转出人事关系
  
  1、转出人事档案。
  
  2、转出社保。
  
  实际上只要是公司能够保证给我们发放离职工资的时候没有扣扣的这种情形,在处理的时候也要灵活变通一些的。比如公司到了月初因为要核算相关的财务,所以平时如果就是到了月中或者六七号左右才发的,那我们到时间去领取就行了。
  
  
总结:一、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万州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58221661;办公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2号;邮编:404000涪陵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


·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几种
      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几种在建筑行业中,由于建设工程的投资都比较大,工程欠款也就难免会发生。在发生工程欠款后,债权方的企业就要考虑收回欠款的问题。具体来说,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哪些?对......


·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房屋就是生存的基本需求。房屋在建造之前,是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又该怎么办呢?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呢?为您解答。一......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一、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


·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
      生活中,导致夫妻分居的原因比较多,而这里面很多时候会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而最终造成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对夫妻分居时间有要求。那么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规定租店面违约金多少钱?
      一、法律规定租店面违约金多少钱?这个要看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的话,那么就不用赔偿,不过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话,就按照对方的损失赔偿。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


一、离职员工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