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结合犯?具有哪些特征?
根据我国刑法分则条文的明文规定,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结合成为另一独立的新罪,就是结合犯。那么到底什么是结合犯?结合犯具有哪些特征?成立的条件又是什么?下面为详细您介绍一下结合犯,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结合犯?
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即原罪或被结合之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其结合成为另一包含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新罪或结合之罪),而行为人以数个性质不同且能单独成罪的危害行为触犯这一新罪名的犯罪形态。
由于结合犯是刑法将特定的数罪规定为一个新罪,而原来的数罪失去独立意义的情况,故结合犯就是符合新罪的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不再是符合几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此,不能按原来的数罪认定为数罪,而应按结合后的新罪,认定为一罪。结合犯,是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
二、结合犯的特征
1、被结合之罪,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罪,也即现行刑法明文规定的独立犯罪的整体,是构成结合犯的基本要素。
2、由数个原罪结合而成的新罪,必须含有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犯罪的构成要件,在此基础上,数个原罪的构成要件又依刑法之规定,被融合为一个同一的独立于数个原罪的构成要素。
3、数个原罪必须是基于一定程度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法的明文规定而被结合为一个新罪。此为由被结合之罪转化为结合之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也是结合犯形成的必由途径和基本形式。
4、必须以数个性质各异且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触犯由原罪结合而成的新罪。
对于结合犯,应当按照刑法分则条文对结合犯所规定的相对较重的法定刑以一罪(即结合之罪)处罚,不得数罪并罚。
三、结合犯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结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原为刑法上数个独立的犯罪。也就是说,结合犯所必须具备的两个以上的行为是指充足犯罪构成意义上的行为。
2、结合犯是将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犯罪,即结合成第三罪。
3、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犯罪,是依照刑法的明文规定,这是结合犯的法律特征。如果是一种犯罪,虽然实际上可能包含数个独立的犯罪,但是刑法并未明文规定该数个独立犯罪结合而成为一个犯罪。那么,这种犯罪就不可能是结合犯。例如贿赂罪包括行贿、受贿、介绍贿赂三种犯罪,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将其结合为一罪,因此不是结合犯,只是一个集合罪名。
以上就为您解决了什么是结合犯的问题以及结合犯的特征、成立所具备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结合犯是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犯罪。结合犯是按结合处罚,并不是数罪处罚。
总结:根据我国刑法分则条文的明文规定,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结合成为另一独立的新罪,就是结合犯。那么到底什么是结合犯?结合犯具有哪些特征?成立的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时保护劳动者和雇佣方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在出现劳务纠纷时,劳动合同将会起到关键性作用,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法律上的细节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关注的,今天网我们给您介绍一......
·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打架受伤,不能认定工伤
最高法院:员工所遭受的暴力伤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员工受伤是否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形。......
·2023盗墓案怎么判刑处罚
盗墓案怎么判刑处罚我国法律上没有“盗墓罪”这个罪名,盗窃坟墓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盗窃普通坟墓,盗窃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涉嫌盗窃罪。盗窃金额各省市有权根据本地区......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如何处理非法雇佣童工
对童工的使用,其实在我国是有限制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童工,但如果是童星的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招录的。不过要是非法使用童工的话,自然要对单位作出处理。那么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工伤认定证明人证言怎么写?
职工在工作中因出现意外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申请流程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其中,见证了工伤事故发生的证人表示的......
·成立投资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成立投资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成立投资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
什么是结合犯?具有哪些特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