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卖淫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对于卖淫的这种行为一直都是明令禁止的,平时您可能在新闻或者自己就曾经亲眼见到过警察大规模的抓捕卖淫女的这种执法行为,按照合法的程序抓捕卖淫女这是很正常的,因为已经给您说过,卖淫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女所要面临的是一系列的行政处罚。
一、抓捕卖淫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以前,第一次卖淫被抓的,一般处以拘留、罚款;再次被抓的,属于屡教不改,一般是处以6个月到2年的劳动教养。
现在没有劳动教养了。对于卖淫、嫖娼的,只能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协助组织卖淫怎么处罚?
要准确认定协助组织卖淫行为的刑事责任,还涉及协助组织卖淫罪主从犯的认定问题。协助组织卖淫,顾名思义,是组织卖淫行为的帮助犯。协助组织卖淫者,在有组织的卖淫活动中,依附并受命于组织者,不具有组织卖淫活动的主导权、决策权。在主观上具有协助的明知和故意,在客观上所发挥的只是一种辅助性作用,抑或为组织卖淫的外围行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协助组织卖淫罪作为一种故意犯罪,从理论上讲,具有与一般犯罪相同的特征,应当可以区分主从犯。如同实行犯有主要实行犯和次要实行犯一样,帮助犯也应有主要帮助犯和次要帮助犯的区别。因此,从理论上讲,协助组织卖淫罪及组织卖淫罪中都是可以区分主从犯的。对协助组织卖淫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也应当以被告人在协助行为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作为落脚点,必要时应当区分主从犯,对具有“情节严重”情形的一般认定为主犯。
三、卖淫、嫖娼办案程序
(一)传唤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二)讯问、查证
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 .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该嫌疑人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嫖娼行为。
(三)强制进行性病检查
认定为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强制检查性病的方法可以是:由公安民警将嫖娼人员带到性病监测门诊(或者是有皮肤性病科的公立医院)检查;公安机关一次抓获多名嫖娼人员时,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有关医疗、卫生部门派人前来检查。
强制性病检查的费用,应由嫖娼人员本人或家属负担,公安机关也可以从嫖娼人员被扣押的财物中预留或先行扣除必要的性病检查治疗费用 .
应当注意的是,强制检查性病是公安机关办理嫖娼案件必经的程序。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强制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便直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即是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上的违法。
或者是在突击检查黄赌毒等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发现的,另外关于所谓的卖淫女,如果发现其中有女孩的年龄低于14周岁的话,其实嫖客就是强奸。最后提醒现在所有的女孩子们,从小就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自己的人生不应该用卖淫的这种方法去断送的。
总结:我国对于卖淫的这种行为一直都是明令禁止的,平时您可能在新闻或者自己就曾经亲眼见到过警察大规模的抓捕卖淫女的这种执法行为,按照合法的程序抓捕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卖假药抓进去多久判刑?
一、卖假药抓进去多久判刑?卖假药是违法行为,是否判刑视案情而定,可以取保候审。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六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
·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
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对于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很多人总是搞不清楚,尤其是当此项债务可能是一方在结婚前所借的情况时,他们更搞不清楚自己该怎么偿还了。那在法律上,婚前产......
·醉酒驾驶一般要坐牢多长时间?
醉酒驾驶一般要坐牢多长时间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2、醉酒......
·盗窃什么情况可以不予处罚
盗窃罪不予追究的情形: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
·我国刑事诉讼法指定辨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当某些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法院需要为他提供指定辩护人。那么,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有什么区别?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指定辨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下面我......
·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规定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的规定是: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
抓捕卖淫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