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征地一般都是征收两种类型的土地,一个是居民用地,一个是农用地。那么关于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征收居民区的用地的,要进行拆迁,要提供安置补助费,还有土地补偿费,如果是耕地的补偿还根据土地的年产值进行补偿。
  
  一、辽宁征地补偿
  
  第二十三条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7倍;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第二十四条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农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征用未计征农业税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打谷场等土地,不给予安置补助。
  
  第二十五条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附着物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按一茬作物的产值计算。
  
  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村民委员会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同意。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征用土地除了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安置办法。具体安置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盐场的土地的补偿费用。
  
  辽宁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如果征收的是耕地,耕地在此之前都是营利性的土地,年产值的三到六倍进行补偿之后还要按照土地的面积补偿土地的补偿费,还要按照家庭的户口根据人头来补偿安置补助费。
  
  
总结: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征地一般都是征收两种类型的土地,一个是居民用地,一个是农用地。那么关于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征收居民区的用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后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


·从预审到开庭多少时间才可以审理?
      从预审到开庭多少时间才可以审理?一、从预审到开庭多少时间才可以审理?1、正常时间为2-3个月;2、其间法院要通知被告答辩、组成合议庭以及通知原被告开庭等二、案件的起诉流程是怎么样......


·个人犯洗钱罪的会判几年
      洗钱罪是通过一些手段将毒品、黑社会、走私、金融诈骗等犯罪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其本质上是在支持犯罪,或者说就是犯罪,是先前犯罪的随后处理。刑法上单独规定这一罪名,是为了严厉打击洗钱......


·一、群租房管理部门是哪一个?1、群租房属于建设部门管理。群租
      一、群租房管理部门是哪一个?1、群租房属于建设部门管理。群租房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顽疾”,由群租房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和各类纠纷、矛盾屡见不鲜。尽管各地纷纷出台措施,多次对群租房现象进行......


·一、离婚起诉后的财产如何划分?
      一、离婚起诉后的财产如何划分?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


·假释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一、假释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


2023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