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分割证据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证据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也随之终止,随之而来的结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据此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分割,二是人民法院判决分割。人民法院判决分割这种方式意味着财产分割的当事人必须通过诉讼的程序来实现。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称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条件有三:一是为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三是依法所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如何证明对方有过错
  
  
  1、配偶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配偶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禁止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与他人同居。即,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违法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即有配偶一方和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给相对一方造成了既成的财产和人身、精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过错方的行为与受害方的利益损害有事实间的因果关系。而且由于这种违法行为发生在离婚案件中,所以,此违法行为与夫妻感情破裂间也具有因果关系,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
  
  
  4、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一方必须具有主观过错,而配偶另一方没有过错。而且要求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必须出于故意。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离婚分割财产要证据吗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建议双方还是先对财产和其他的问题进行协商,那么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来解决,必要时也可以聘请律师来协助自己,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离婚财产分割证据有哪些夫妻离婚后,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也随之终止,随之而来的结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虚拟货币常见于网络平台,特别是经常......


·夫妻连续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吗?
      夫妻连续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吗一、夫妻连续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吗?连续两年不在一起也不能自动离婚,我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没有自动离婚的提法或规定,夫妻感情的......


·组织卖淫罪如何定罪量刑?
      组织卖淫罪如何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意思您也许对民事责任有所耳闻,也大概能了解它是什么意思,但民事责任竞合呢?您对这个词有了解多少呢?今天我们将会为您尽力讲解这个词,同时让您了解这个词的法律适用,......


·投标有效期的作用是什么?
      投标有效期的作用是什么?一、投标有效期的概念所谓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也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为自己发出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按照《合同法》......


·未成年人卖淫属于违法行为吗?
      属于违法行为,但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未成年未满十六周岁的,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因飙车导致损失的,由监护人予以赔偿。2、未成年已满十六周岁的,飙车属犯罪行为......


离婚财产分割证据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