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谈赔偿问题怎么确认赔偿标准

  
  普遍来看,寻衅滋事涉案人员的文化程度都是特别低的,因为在生活中自己不谋取正当的职业,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就会归结于是社会不公或者其他各种不正常的想法。而且在选择伤害目标的时候也不是特定的,不过事后寻衅滋事谈赔偿问题的时候,赔偿的标准应该从当事人的受伤程度,经济来源和医疗费等几方面来确认。
  
  
  一、寻衅滋事谈赔偿问题怎么确认赔偿标准?
  
  
  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1、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
  
  
  2、受害者伤残等级;
  
  
  3、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4、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二、寻衅滋事罪如何判刑?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有的没动手打构成犯罪吗?
  
  
  如果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刑事犯罪的,即使没有动手,人民法院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事实上,在所有的人身伤害案件当中的赔偿都没有固定的标准的,所以,寻衅滋事谈赔偿问题也是只能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赔的太多或者是太少都是有些不合理的,在谈赔偿的问题之前,实施寻衅滋事的当事人和被害者自身就要有一个大概的计算了,如果有可能的话,双方也能够在中间人的见证下一起谈判。
  
  
  
  
总结:普遍来看,寻衅滋事涉案人员的文化程度都是特别低的,因为在生活中自己不谋取正当的职业,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就会归结于是社会不公或者其他各种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高空坠物砸到胳膊怎么明确责任?
      高空坠物是一件非常危险的额事情,在生活中发生了的话,通常会造成身体的巨大的伤害以及财产的巨大的损失,所以您在了解高空坠物的法律知识方面都需要能够了解以及掌握学会帮助自己的方法,所以......


·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贩毒没收出来能判多久?
      贩毒没收出来能判多久?贩毒没收出来能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目前我们国家贩毒行为是非常严重的一种行为,根据不同的走私贩卖毒品,种类和数量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贩毒会被判处五......


·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
      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一、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登记?离婚之后也不需要到派出所进行登记;离婚后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婚姻状况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


·一、房屋买卖合同多少天内可以解除?
      一、房屋买卖合同多少天内可以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


·医疗事故赔偿适用法律
      医疗事故赔偿适用法律日前多家媒体曝出有关医疗方面的内幕,多起医疗事故也一并曝光,但是人们对于医疗事故的界限,何为医疗事故,事故发生之后该如何靠法律武器替自己维权并没有很深刻的认识......


寻衅滋事谈赔偿问题怎么确认赔偿标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