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出口退税需要怎样进行办理

  
  出口退税是我国对相关的企业进行相关鼓励的一种举措,我国根据相关企业实行的出口商品,对其的税务进行一定的返还,达到我国在国际上的商品占有竞争力。下面我们就出口退税需要怎样进行办理,这类书无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一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一、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 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出口退税需要怎样进行办理,这类事件需要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办理。我国规定这类事件的班里要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定,上报相关的企业资质和相关的进出口单据,我国的税务机关根据这些证据进行相应的办理,保护这类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出口退税是我国对相关的企业进行相关鼓励的一种举措,我国根据相关企业实行的出口商品,对其的税务进行一定的返还,达到我国在国际上的商品占有竞争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误工费司法认定规则有这么几点:
      误工费司法认定规则有这么几点:第一,是误工时间的确定,一种情况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确定的标准;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造成残疾持续误工的,将误工时间定在定残的前一天。这就是说,你因为......


·交通事故一方逃逸的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一方逃逸的处理流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


·行贿案件的违法所得应该怎么处理
      行贿案件的违法所得应该怎么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一)行贿违法所得认定与追缴的概念和权力归属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合同法上的代位权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上的代位权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法律并未对“住改非”房屋补偿作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1、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2、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


出口退税需要怎样进行办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