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大连买房子需要注意到哪些问题?

  在大连买房子需要注意到哪些问题?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5、如果您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二、购房者须知哪些收房要点?1、主体结构问题赔偿:如果因为房屋主题结构质量不合格而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过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2、影响居住可索赔:如果购入的房屋质量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的,经过相关机构实地勘察或者鉴定进行综合评定。实属影响正常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3、擅自变更设计可索赔:如果在房屋实际建造过程中,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设计,违背了购房者当初签订合同的目的,购房者有权力接触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综上就是对在大连买房子需要注意到哪些问题的详细解释了,当然,这是站在比较专业的法律层面上给您解释的买房子的时候注意的问题,至于说您挑选房源的时候,那说实话还是得要结合自身经济能力的。但是不管在哪买房,开发商必须要具备的五种证件,标准的买卖合同,房屋质量保证书等都是必不可少的。
  
  
  
总结:在大连买房子需要注意到哪些问题?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留置权同一法律关系
      留置权同一法律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此时可以使用债权人的留置权,留置债务人的动产,但是留置物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这是行为人行使留置权中的一条规定......


·遗弃罪置人死亡算故意杀人?
      遗弃罪不仅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家庭成员中发生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的会构成遗弃罪,在这些行为过程中,被遗弃的人发生死亡就可能是杀人罪,那么遗弃罪置人死亡算故意杀人?的......


·一、在我国房屋租赁税谁来缴纳?
      一、在我国房屋租赁税谁来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出租方。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


·起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起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


·2023法律顾问合同怎么写
      2023法律顾问合同怎么写法律顾问合同怎么写甲方(聘请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方):联系人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债权让与后向原债权人还钱后怎么办
      债权让与及债权转让。当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发生效力之后,将同时在原债权人、现债权人、债务人之间产生法律效果的变更。那么,债权转让后产生了哪些权利的变更呢?1.现债权人取代原债权人的法律地位......


在大连买房子需要注意到哪些问题?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