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防止高空坠物砸伤?

  
  现在根据每一年的数据显示,因为高空抛物而酿成的悲剧每一年都数据惊人。那么关于如何防止高空坠物砸伤?高空坠物这个行为我们没有办法预料,如果想要有效的预防这个行为,最好是走在有遮挡物的道路上,还有不要主动的在高空上抛物。
  
  
  一、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4、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5、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二、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如何防止高空坠物砸伤?高空坠物因为物理原理等一个物品原先的重量可能是很轻,但是加上那么高的距离,真正砸到地上的重量可能已经翻了几倍几十倍,所以如果砸到人的话,伤害程度是非常大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安全。
  
  
  
  
总结:现在根据每一年的数据显示,因为高空抛物而酿成的悲剧每一年都数据惊人。那么关于如何防止高空坠物砸伤?高空坠物这个行为我们没有办法预料,如果想要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房屋拆迁如何维权?
      房屋拆迁如何维权?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


·大额存单有风险吗
      大额存单有风险吗一、大额存单有风险吗?大额存单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差距较小,且大额存单基本属于无风险预期年化收益产品,因此,保守型投资者可选择大额存......


·行政强制执行特征都有哪些方面
      行政强制执行特征都有哪些方面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


·北京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北京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北京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


·合同的履行内容包括哪些 一、合同的履行内容包括哪些?
      合同的履行内容包括哪些一、合同的履行内容包括哪些?1、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


·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那么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呢?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就让我们来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试......


如何防止高空坠物砸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