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
很多农村的土地在被农民正常使用的时候总是会被政府要求必须强制性收回并且名义上用在了更加有利于农民的方面,但是在新政策下达之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么, 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其实只要是农民合法使用的集体承包土地就不会被政府随意征收回去。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
农村的土地因为使用的方式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尤其是农村承包的土地而言,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或者调整承包地。因此,在2018年承包地不会被收回,土地承包方可以根据本户意愿,将承包地流转他人经营,也可以自行流转土地经营。
农村土地收回的条件包括:
农村土地承包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家庭承包方式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主要目的在于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位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因此,这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可能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是按户而不是按人进行的,农户才是分得承包土地的主体。你爷爷作为一个单独的承包主体,随着他女儿的出嫁和他的死亡销户,承包主体已经不存在了,其承包的土地就应该由土地使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收回并另行安排。另外,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其理由主要有:一、农村土地承包是一种合同关系,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承包人死亡,承包合同即行终止,根本不发生继承。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物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所以不发生继承。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承包合同关系而产生的经营管理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利,不属财产继承的范围。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农民在生活上本身大多数都是依靠土地的盈利来维持家庭而绝对不能随意失去土地,而大多农村土地又是由集体承包给个体的农民直接使用的,所以在2018年新政策下是不会出现回收的现象的。
总结:很多农村的土地在被农民正常使用的时候总是会被政府要求必须强制性收回并且名义上用在了更加有利于农民的方面,但是在新政策下达之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劳动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1、《劳动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2、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有很多的恶性事故的发生在此之前根本就是没有办法预料的
有很多的恶性事故的发生在此之前根本就是没有办法预料的,就像交通事故或者一些其他的人为原因而给当事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在所有的人身损害的纠纷当中都会主张赔偿误工费的。其实误工费的判定本......
·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
现在家里面儿子和女儿都是一样的,都是一视同仁的,那种重男轻女的观念已经逐渐的消失,而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也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一般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
·城管行政处罚程序文书违法会怎么样?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网络上,或者是新闻报道中经常出现一些城管违法打人的事件。实际上这些事件发生的原因都是因为城管在执法过程当中的行为所导致的。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他们想知道......
·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条文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
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条文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在日常生活中您都听说过法律援助,打很少有人用到,其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需要法律援助的,特别是一些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想通过法律的途径......
·斡旋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斡旋受贿可以说是一种比较特殊是受贿方式,但此时成立的并不是什么斡旋受贿罪,而应该是受贿罪。所以说斡旋受贿罪量刑标准,其实都是按照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来确定的。而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修......
2023年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