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果认罪了法院会多判吗?

  现在犯罪的分子越来越多,国家也对此做出了很多的法律规定,来处罪这些犯罪的人员,让他们得到自己该有的处罚,那么如果认罪了法院会多判吗?如果认罪的态度良好的话,法院肯定是不会多判的,而且有可能考虑到很多种因素会给你减刑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初犯,认罪良好可以酌定减少基准刑,但每个案件必须结合性质,情节,综合分析,光初犯,认罪良好,没法分析的。
  
  
  认罪属于“坦白“,用诉讼法上的话说属于”认罪态度良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自首和坦白是两个概念。成立自首的要件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是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这些需要你的辩护律师或者你自己在庭上提出,当然你不提法官也会予以考虑。但都属于自由裁量的范围,当然原则上会少判。
  
  
  案子到了法院,认罪态度会不会影响量刑
  
  
  ”这两个条文规定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根据犯罪的性质、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依法认定自首、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司法部、坦白的除外”,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知道,律师一般都会引用上述三条规定来为被告人辩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7条规定“对于当庭认罪自愿认罪的,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只要是被告人认罪的。故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这三个条文并不是法律。”。”《最高人民法院,个别法官对此引用的随意性比较明显,法院会考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罪行的轻重
  
  
  法院提出只有我认罪后才给我判缓刑,有什么依据?
  
  
  法院这种行为有两种可能,第一种,你认罪,我给你判缓刑,案子尽早了结比较省事。第二种,你承认罪行,然后法院给你判有期徒刑。现在不排除这个可能,所以你自己要想清楚,如果你不想记录上有过犯罪行为,就让律师继续做无罪辩护。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意思就是你承认构成犯罪,但法院给你判缓刑,如果认为你表现良好,就不需要执行刑罚。法院应该是想尽快结案,但你接不接受要看你自己。如果你只是不想坐牢,那么可以接受,如果你不想承认自己有过犯罪罪行,那就让律师继续给你做无罪辩护。
  
  
  综合上面所说的,认罪对于一个犯罪人员来说是必须要进行承担的,如果做错了事,就必须要有勇气去承认,不能知法犯法,拒不认罪,因此,对于如果认罪了法院会多判吗?就要看当时的案件是怎么样的,如果是初犯,态度良好,会有减刑的可能。
  
  
  
  
总结:现在犯罪的分子越来越多,国家也对此做出了很多的法律规定,来处罪这些犯罪的人员,让他们得到自己该有的处罚,那么如果认罪了法院会多判吗?如果认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包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明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的情况下,向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隐瞒,这样的包庇行为在我国是很有可能会构成犯罪,即包庇罪。至于是否构成包庇罪,还要看有没有达到此罪的立案标准。那究竟法律中规定......


·公司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合理吗
      公司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合理吗?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


·阶段性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样本怎么具有法律效应?
      在我国,在公司进行担保的时候,都是需要经过公司上层董事会以及股东会进行决议。这不仅是对公司的负责,同时也是促进公司的发展。那么有关阶段性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样本这一问题,在我国法律上,......


·离婚过错财产应该怎样进行分割
      离婚过错财产应该怎样进行分割《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中说明,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


·非法经营是否有犯罪未遂状态
      非法经营是否有犯罪未遂状态非法经营罪存在未遂,以实际销售作为既遂标准。理由是,收购、储存、运输、包装、批发、零售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的核心行为和最终落脚点都是出售行为,不加以区分则无法......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支付吗?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支付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并非必须要一次性支付,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规定变成认缴制,也有了认缴期限这一概念。但是关于......


如果认罪了法院会多判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