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案件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案件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能够知道一些行政处罚的相关概念以及法律法规,但是如果在行政处罚中,案件中止了,肯定会有条件限制的,那么行政处罚案件中止的条件有哪些?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案件中,是有一定的年龄的条件,以及适用范围的规定,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行政处罚案件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处罚案件中止的事项,出现以下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行政案件终止调查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所以我们在阅读过的能够清晰的了解了行政处罚中的一些案件终止的条件,那么这一天也就能够充分的证实了,国家对于行政处罚的一些相关规定,可能还会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果想了解更多行政处罚案件中止的条件,那么请随时联系我们平台。
  
  
总结:行政处罚案件中止的条件有哪些?我们能够知道一些行政处罚的相关概念以及法律法规,但是如果在行政处罚中,案件中止了,肯定会有条件限制的,那么行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裁决与执行期限一般怎么规定的?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裁决与执行期限一般怎么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农民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在承包权转让的时候如果相关事项约定不清,极易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话就要......


·代位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代位继承纠纷在继承案例中的比例已经开始增加,说明代位继承越来越被国人接受。但是代位继承在我国法律中有何规定?具体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了代位继承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故意伤害在逃民事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在逃民事赔偿的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在逃民事赔偿的规定是应当以民法当中所进行的人身损害的赔偿的规定来进行,比如说赔偿范围就包括当事人受到伤害所治疗的医疗费用,还有就是当事人受到......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尽管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务工了,但是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宅基地是农民建房的基础。国家对农村问题非常重视,经常会对农村土地政策作出调......


·没结婚证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思想都很开放,有很多的年轻人觉得结婚证就是一张纸,可有可无,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领结婚证就举办了婚礼,但是婚后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不想在一起生活了,想要离婚。......


·涉外离婚能变更抚养权吗?
      涉外离婚能变更抚养权吗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之时作出了安排,日后因为客观原因的变化也是会对抚养权作出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必须要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才能......


行政处罚案件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