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转让专利权和转让非专利权?

  对于我们国家的一些相关的专利权来说,有些专利权会受到保护,那么这里并不是有人很了解对于专利权的一些相关内容,那么什么是转让专利权和转让非专利权?根据相关的规定,转让专利权就是将个人的权益转让给另一方,同理非转让权,具体的看下文。一、什么是专利权转让和转让非专利权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范围,那么,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而受让人则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有什么区别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两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本质上的区别:(一)专利权转让中订立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申请权;(二)专利权转让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后,转让人为专利权人,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则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前,转让人为专利申请人。对于我们国家的公民来讲权以及非专利权都有一定的合法性,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在这两个权利方面,可能会涉及到转让的问题,在转让阶段,我们也为您介绍了一些相关的具体含义,什么是转让专利权和转让非专利权相信读者在看过之后,也就能够有了答案。
  
  
  
总结:对于我们国家的一些相关的专利权来说,有些专利权会受到保护,那么这里并不是有人很了解对于专利权的一些相关内容,那么什么是转让专利权和转让非专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一、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二、暴力取......


·房屋装修的设计费如何计算?
      房屋的装修是买房以后的头等大事,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很多购房者不会再选择自己构想房屋结构,自己设计房屋装饰,而是选择了更为方便快捷的房屋装修公司,使得房屋更具有观赏性。那么很多购房......


·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另一方能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侦查,建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持卡人个人生活......


·二审期间认罪悔罪该如何处理?
      在当今社会每一位公民严格的遵守依法治国,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在我国的刑法中,认罪悔罪制度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在惩治罪犯的过程中,同样也要鼓励督促罪犯改过,并给予他们一次改过自新......


·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的是什么
      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的是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


·上海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员工发生工伤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但是由于工伤的严重情况不同,那么,单位对于员工进行的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为了对员工进行合理的赔偿,同时也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需要对......


什么是转让专利权和转让非专利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