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指定监护人的权利

  指定监护人的权利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人身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合理利用或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当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请求人民法院给予保护,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照顾被监护人
  
  
  (1)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监护人对未成的人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并在德、质、体方面全面发展。
  
  
  (2)监护人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3)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等行为。
  
  
  (4)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使未成的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5)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6)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7)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
  
  
  (8)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监护人应当教育被监护的未成年人,使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监护人应当关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使他们健康成长或维持正常生活,不得虐待和遗弃。
  
  
  二、相关法律规定
  
  
  《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以上就是对于一般情况下监护人可以给未成年人退学吗问题的回答,涉及未成年的教育问题,只要监护人侵害了孩子教育的权利,就会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因为,对于孩子的合法权益,任何人都不可以侵犯,监护人侵犯同样会被有关法律所严惩,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未成年成长环境。
  
  
  
  
总结:指定监护人的权利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人身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谁承担?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


·离婚没有同居财产怎么分
      离婚同居财产的分割: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一并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


·一、醉驾要不要做牢?
      一、醉驾要不要做牢?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


·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一、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


·租房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有什么内容?
      现如今随着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越来越多的人远离家乡涌入到城市建设大军之中。由于工作关系,很多人会在工作所在地就近租房居住。众所周知,为了租客和房东双方的权益,在租房时双方会签订租房......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死刑是指利用法律的权力,合法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的一种刑法,是我国最严厉的刑法,一般适用于犯处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虽然对于严重罪行的定义有很多争议,但是手段残忍的杀人、抢劫等行为是极有......


指定监护人的权利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