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国家交通法则的严格规定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不得违反交通法的规定,若是行政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不仅受到驾驶处罚也不受到行政处罚。那么,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怎样的呢?按照相关规定,行政人员应当面临不同程度上的金额处罚和吊销驾照的后果。
  
  
  一、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什么
  
  
  根据《道路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5)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6)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7)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逃逸,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嫁祸于人以及有其他恶劣行为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交通事故全责如何处罚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是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广大驾驶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交通法则进行安全驾驶,同时在驾驶的过程中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疲劳驾驶。若是您违反相关规定,应自觉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的后果。
  
  
  
  
总结:根据我国国家交通法则的严格规定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不得违反交通法的规定,若是行政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不仅受到驾驶处罚也不受到行政处罚。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注册资本到位增加需要多久?
      注册资本到位增加需要多久?一、注册资本到位增加需要多久?如果要增加注册资本的话,15个工作日左右就好,如果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增资时间相对比较长大概2个月。现在,公司注册资本已经实行认......


·写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
      只有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然而,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的,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换言之也就是需要当事人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的......


·在我国关于起诉离婚撤诉吗?
      在我国关于起诉离婚撤诉吗?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


·一、领取遗嘱抚恤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领取遗嘱抚恤金的条件是什么?只有满足是事业单位职员的直系亲属的条件时才可以领取遗嘱抚恤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应按月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


·怎么认定公安有案不立
      不立案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不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


·一、离婚了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一、离婚了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对于探视......


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