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津贴和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津贴和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A)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B)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二、其他项目
  
  
  1、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11、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综上所述,当您遇到他人询问您哪些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您可以详细为他人进行解答,同时在工资发放的时候您也可自己详细计算收入的来源。若是用人单位并不按照要求发放工资的,当事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且要求用人单位补偿相应的工资,切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津贴和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是多少?
      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意外总是难以避免,工伤赔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尽量减少劳动者的损失,在经济和生活上给予帮扶,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也有所划分,各不相同,那么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是多少呢?下......


·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用人单位申请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同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在事故或职业病......


·大连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鉴定是需要一个办理流程的,那么大连工伤鉴定的流程有哪些呢?工伤鉴定的办理流程一般是三个步骤,根据有关规定工伤认定要公开化、简便快捷,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文件,下面我......


·如何开借条有法律效力2023
      如何开借条有法律效力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


·专利宣告无效?
      专利宣告无效有哪些理由一、专利宣告无效有哪些理由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一、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一)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津贴和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