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

  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当年没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关于职工在何种条件下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的问题已经给答复。若是您已经在用人单位已经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休假。同时,年限不同休年假的时间也就不同,您可以向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询问。若是未休年假的工资应当按照日收入的三倍进行计算。
  
  
  
  
总结: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当年没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随着我们国家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国家的医疗技术也是再不断的进步,对于医院来说较好的医疗器械是对病人的一种负责。那么我们在选择医疗器械时,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怎么......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影响
      一、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诉状的起诉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诉状的起诉范文是怎么样的?原告:某某,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市区路号,电话:邮编:被告:某某,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市区路号,电话:......


·两人同居能分割财产吗?
      两人同居能分割财产吗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可以起诉吗?专利出现侵权后,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合同要多久签好?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合同要多久签好?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