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法律上算复婚了吗?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法律上算复婚了吗离婚后还经常住在一起,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的法律后果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从以上可得知,离婚后双方的结婚自由又得以恢复,离婚双方是可以选择再在一起的。法律上有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自愿选择复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就是复婚。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二、复婚手续如何办理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在充分阅读了上文内容之后,您应该知道我国法律上面规定的复婚,其实也是需要当事人办理了手续才会得到承认,如果离婚之后双方还居住在一起,但是实际没有领证的话,那也不能认定为复婚,此时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自然对彼此而言自身的利益可能受无法受到保障。
总结: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法律上算复婚了吗离婚后还经常住在一起,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知识产权官司开庭多久宣判
知识产权官司开庭多久宣判?1、侵犯知识产权不构成犯罪的,开庭后一般是6个月宣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
当病人所在医院无法治疗病人疾病或达不到治疗此疾病的水平时,病人可以申请转院治疗,病人开具转院证明,经医院批准后便可以到其他医院继续治疗。或是有的病人为了报销方便,也会要求医院开具转......
·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是多少?
众所周知,房屋租赁也是要缴各种税的,那么其中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是多少,这也是房屋租赁需求的人应当了解的,现在我们就为您准备了以下相关资料,希望能帮你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一、房屋......
·遗嘱打印后签字有效吗
遗嘱打印后签字有效吗1、打印的遗嘱由立遗嘱的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33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者数人继......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一、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
·减轻处罚的适用规则
减轻处罚的适用规则行政处罚指的是能够有效实施的行政管理以及保护公民以及法人或者包括的其他合法组织权益。在实行行政处罚的运行中,既能为了有效的针对具体情况去应对,因此我国的法律法规已......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法律上算复婚了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