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的意外事故发生过程当中
在实际的意外事故发生过程当中,过错方除了赔偿伤者的医药费用之外,还需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提供误工费用的赔偿。对于没有固定费用的受害人来说,误工费的赔偿则需要参考近三年来的收入标准。那么没有收入误工费如何计算?
没有收入误工费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计算公式:误工费 = 误工时间 × 误工收入。
1、 误工时间
(1)非死亡案件: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证明确定;伤残案件中,由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死亡案件:家属的的误工时间根据死者的安葬方式可选择从死亡之日计算至火化/下葬之日。
2、误工收入
(1)实际收入:即被误工人员的工资等稳定收入数额。
(2)近3年的平均收入:被误工人员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有的地区支持1年)
(3)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结合上文内容可以得出,针对没有收入误工费如何计算该问题主要围绕误工时间以及误工期间的收入状况为标准展开赔偿。在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中,对于误工费的赔偿需要以误工时间和误工期间的收入状况相乘得出误工费用。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被害人则参考近三年的收入状况。
总结:在实际的意外事故发生过程当中,过错方除了赔偿伤者的医药费用之外,还需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提供误工费用的赔偿。对于没有固定费用的受害人来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间接故意杀人罪案例
间接故意杀人是指当事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的行为会对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在被害人受到伤害期间可以挽留他人的生命,但是没有做出行动,放任不管,最终导致他人身亡。容易与间接杀人相混淆的概......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权往往是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需要处理的首要问题,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权判给哪一方,关系着孩子未来是否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权的判定应当孩子的意愿为首要......
·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范围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我国规定的他项权有什么用?
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在近几年中也是飞速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都会购置属于自己的房产,但是房价也是被炒作的居高不下,许多人也选择了贷款购房,那么在贷款后就会取得他项权,他项权有什么用?首先......
·探望权另一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另一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一般来说,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前,双方需要就探视权的行使方式等进行约定,有孩子探视权的一......
·新车上车险的流程是怎样的?
新车上车险的流程是怎样的?新车上车险需要遵守准备材料→验车后填写保单→确认无误后交保险费的流程。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个人车辆办理投保时,应携带驾驶员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
在实际的意外事故发生过程当中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