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签名用按指纹吗?

  劳动合同签名用按指纹吗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按指纹生效。”
  
  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为防止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
  
  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1、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2、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
  
  3、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对于我们国家的一些劳动合同,其实至于怎么签,只要经过了签字,并且通过合法的手续就能够生效,也就意味着并不用纠结是否需要按指纹或者是盖公章。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劳动合同签名用按指纹吗《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按指纹生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作开发房地产风险
      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一方与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一方或多方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条件下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18日颁发了法释[......


·一、分子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分子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子钱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能举证,且离婚时仍有剩余的,则可以视为共同财产要求离婚时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


·起诉交通事故的费用由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
      起诉交通事故的费用由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


·对于已经上路多年的老司机来说有一种情况是大家非常注意的,那就
      对于已经上路多年的老司机来说有一种情况是您非常注意的,那就是只要是饮酒之后那就绝对不能开车了,但是还有些人顶风作案,置道路安全与不顾,而被查出酒驾之后惩罚的情况也是不同的,那么上海......


·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被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判定违法,之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恢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除此之外,双方争议处理期......


·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一、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逮捕,批捕,拘留的区别如下所述:(一)概念不同1、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


劳动合同签名用按指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