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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上诉诉讼费谁来承担?

  民事诉讼上诉诉讼费谁来承担?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有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仍未预交而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呢?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现下您可以看出,民事诉讼上诉诉讼费谁来承担的这个问题并不难理解的。所以如果您是自己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提起了上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向法院交费的话上诉的案件就会自动撤回的,不过民事诉讼的上诉费用的具体标准就没办法,统一回答了,因为在这里得先确认了涉及的民事纠纷才知道收费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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