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深户个人社保补缴社保基数是多少?

  深户个人社保补缴社保基数是多少?
  
  
  深圳社会保险补缴仅限养老保险,其它险种不能补缴,补缴对象规定为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需由单位补缴,补缴金额按补缴时间段底薪标准计算,应缴金额为底薪的18%,参保人根据实际收入情况,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要在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缴费到账后,已到账月份的缴费基数不再调整。按申请缴费时本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关规定执行,目前深圳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为8%。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办理补缴,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但是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二、深圳一次性补缴社保的条件是什么?
  
  
  1、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深圳市户籍。
  
  
  2、在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了深圳市职工养老保险。
  
  
  3、参保人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按《<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仍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4、还没有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三、补缴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如何?
  
  
  办理一次性补缴后,不会改变参保人首次参保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养老保险缴费指数还是计算按《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办理一次性补缴后,符合在深圳市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条件的,可向市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市社保机构从受理的次月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
  
  
  综上所述,按照深圳市社保政策,只有深户才能个人补缴社保,非深户要通过企业补缴。深户个人社保补缴社保基数是参保人工资的60%到300%,不能超过这个区间。个人补缴,要到深圳当地的社保登记机构办理,最多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这里需要注意,补缴只限于医疗和养老保险。
  
  
  
  
总结:深户个人社保补缴社保基数是多少?深圳社会保险补缴仅限养老保险,其它险种不能补缴,补缴对象规定为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需由单位补缴,补缴金额按补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律规定哪些情形属于自首
      有哪些情形属于自首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3、被......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刑事责任是什么?1、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还要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2、法律上所说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


·山西省征地补偿分配政策
      山西省征地补偿分配政策最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征地补偿的问题,开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每个地区都是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


·交通肇事罪驾照是否会吊销?
      虽然我们能够了解到,国家已经严厉打击交通意外事故,并且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而导致交通肇事的,那么有些人关心的就是驾驶照是否会被吊销?根据有关的说法,有关驾驶证的吊销,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的......


·一、装修合同漏水纠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一、装修合同漏水纠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


深户个人社保补缴社保基数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