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
(一)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条件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雇员有权得到该合同终止补偿金(第1242—8条)。如果在合同期满后,雇主又合法地与同一个雇员订立了另一个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该雇员也仍然有权得到合同终止补偿金。例如,在替代雇员情形下,雇主可以反复让同一个雇员替代多个雇员,订立多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每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必须是合法的,那么,在每一个固定期限合同届满后,只要雇主没有为他提供无固定期限合同,他就有权得到固定期限合同终止补偿金;如果雇主在多个固定期限合同之后,最终与该雇员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只有最后一个固定期限合同的终止补偿金,才是雇主不需要支付的。
合同终止补偿金不是所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都能享有的,它不适用下列雇员(第1243—10条):第一,不适用于季节工;第二,不适用于依据惯例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员;第三,不适用于利用假期实习的年轻人;第四,不适用于由于雇员严重过错而解除合同的情形;第五,不适用由雇员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第六,不适用合同因为不可抗力而解除的情形;第七,不适用于雇员拒绝接受来自雇主提出订立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建议,该建议针对的是在同一或者类似岗位、并且享有同等劳动报酬条件的岗位上。
在以上法律列举的情形下,雇主没有义务支付固定期限合同终止补偿金。其中有些情形的规定很容易让人感觉到歧视因素,例如,对于同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季节工、按照惯例而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员,都没有权利享受合同终止补偿金,而因为其他理由而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员则有权获得这项补偿金,这其中显然存在着歧视,这是广受批评的一条法律规定。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计算和发放
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计算和发放,由法律专门规定(第1243—18条)。它是根据合同的期限和雇员的劳动报酬来计算的,相当于雇员合同期内全部毛收入的10%,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协议可以规定比这一比例更高的计算比例;也可以规定较低的比例,同时向失去工作的雇员提供职业培训。
法律明确规定,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性质是补充工资的性质(第1243—8条),其发放等要遵守关于工资的规定,一般和最后一次工资同时发放。
(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性质
虽然还没有看到法国学者对这一补偿金性质的专门论述,但是,从以上法律的规定就可以看出,合同终止补偿金具有补偿失去工作的含义,含有补偿临时就业的因素,具有暂时帮助劳动者维持生活的作用。因为,法律规定它具有补充工资的性质,而且,只要固定期限合同届满后接下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雇员就不享受这项合同终止补偿金。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唯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途径就是,通知劳动者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
而用人单位一旦没有履行上述续约的通知义务,就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关于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吗的问题已有具体回答。相关人员在遇见此种情况是,千万不要急于办理离职手续匆匆走人,而是要用人单位询问自己是否有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若是有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领取,若是用人单位隐瞒事实的应当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
总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一)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条件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无证驾驶撞人骨折逃逸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撞人骨折逃逸怎么处理随着道路上机动车的增多,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许多无证无牌车辆开始在道路上行驶,也造成了许多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那么无证驾驶撞人骨折逃逸该怎么处理......
·单位集资诈骗员工责任怎么承担?
集资诈骗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许多不法人员利用高额回报率来吸引投资者,并将非法集资而来的款项占为己有,这种行为已经涉及到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而实践......
·股东和公司法人之间的区别
股东和公司法人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公司股东即为公司的投资人,一个公司的投资人越多,股东越多,根据投资数额的不同,持有的股份也不相同。公司法人全称为法定代表人,是为这个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
·并购基金的退出方式的内容有哪些
并购基金的退出方式的内容有哪些一、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等方式,实现企业上市或......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一般出现劳动纠纷都是,在起诉之前是要进行仲裁的程序的,劳动仲裁跟法院判决的效力都是一样的,双方必须要按照仲裁的裁决来履行双方的义务。但是在一些特......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一)过失决水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二)过失决水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