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权债务抵销包括什么条件?

  
  如果债权债务到期时,可以相互抵销。债权和债务人互相具有这两种关系是抵消的基础。其中有一个不合法,就不能抵消。债权债务抵销包括的条件是抵消的债务是同种类的标的物。可以是货币、实物等。如果是特定物,不允许抵消。下面来具体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五、约定抵销
  
  
  约定抵销,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但两者有不同,主要表现在:
  
  
  抵销的根据不同
  
  
  法定抵销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
  
  
  对抵销的债务的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比如可以约定以煤炭抵销运输费,以二级大米抵销一级大米。抵销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尽管不同,但一般说来,他们的价值基本相当,比如以1500公斤特级苹果抵销2000公斤一级苹果。
  
  
  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
  
  
  程序要求不同
  
  
  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约定抵销使交易活动更加灵活,对当事人也更为便利,但当事人约定抵销必须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防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同意抵销的表示。
  
  
  参考资料
  
  
  债权债务抵销包括 有到期抵消,也有约定抵消,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债权和债务相同金额内就能抵消,标的物可以不同,期限可以不到期,办理程序很灵活,不用通知对方,只要双方约定就发生抵消的法律效力。不得有胁迫强制,是双方自愿。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律师。
  
  
  
  
总结:如果债权债务到期时,可以相互抵销。债权和债务人互相具有这两种关系是抵消的基础。其中有一个不合法,就不能抵消。债权债务抵销包括的条件是抵消的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股东股份配比怎么配?
      公司股东股份配比怎么配?公司股东股份配比的方法是:两人股东时为70%:30%或80%:20%;三人股东时为70%:20%:10%或60%:30%:10%;四人以上股东时建议创始人至少要保住股权生命线中的一条线:如绝对控股......


·如何确立校企合作劳动关系?
      如今校企合作已成为一种很热门的模式,因为校园和企业可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能够为学校和企业实现双赢。而为了校园和企业能够更好的合作,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比较重要的。下面给您介绍一......


·不属于工伤待遇的有赔偿吗?
      不属于工伤待遇的有赔偿吗?一、不属于工伤待遇的有赔偿吗?由用人赔偿赔偿,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应当由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非因工负伤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承担赔偿责任;没......


·3亿诉讼标的预计诉讼费多少?
      3亿诉讼标的预计诉讼费多少?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


·辞职后必须干完一个月才能走吗?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如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依据《劳......


·根据法律规定倒卖柴油几吨起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倒卖柴油几吨起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倒卖柴油三吨起犯罪,我国法律规定,经营柴油必须依法经过批准,非法倒卖柴油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追究,非法倒卖柴油属扰乱市场秩序,如果情......


债权债务抵销包括什么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