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童工纠纷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非法用童工纠纷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非法招用童工的法律责任
(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介绍童工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教育不改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其中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3)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以及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者,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4)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对在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进行劳动鉴定 后,其应根据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其应发给童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未成年工的法律规定
我国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国家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状况和生理特点,规定对未成年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卫生加以特殊保护。
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 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劳动部、 财政部文件,劳力字〔1992〕27号)等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二、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 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 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也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可以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使用童工的必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其次就是,按照每使用一个同工需要罚款的原则来进行,除此之外,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用工也会实施一定的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用工与童工的规定不同。
总结:非法用童工纠纷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样的?非法招用童工的法律责任(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是多久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
·国家赔偿时效新法规有哪些?
国家赔偿实质上是指有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等性质机构的侵犯,为了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而产生的。受害人有权享有并在国家赔偿时效新法间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由于超出时效就无法赔偿,我们......
·法定监护人证明模板
未成年人,以及无民事责任能力之人都是需要监护人的照料的。那么什么人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如何证明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呢?这就需要出具是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文件。那么如何写法定监护人证明?下面我们为......
·吸毒可以保释吗 吸毒能否取保候审
不可否认,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并且还很容易让人上瘾。因而生活中一方面是需要提高自己的警惕性,不要去碰毒品。另一方面要是已经沾染上了毒品的话,也要想办法尽快的解除毒瘾。那要是公......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否撤销?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否撤销?已成立未生效合同可以撤销解除。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
·夫妻一方遗弃家庭成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遗弃行为是较为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是与原告有血缘、或者存在夫妻关系的主体。由于被遗弃者在被遗弃之后坑会面临着生命危险,故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非法用童工纠纷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