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们很多的人都会到企业中进行工作

  我们很多的人都会到企业中进行工作,很多的人到企业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企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进行一种正式的一种用工的约定,劳动合同对双方的用工的期限和条件做了相应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是指什么?这个指的是实际的工资的标准,不应该被一些企业利用,填写最低的工资标准。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是指什么?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情况,用人单位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是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总合,但是使用期工资有其他规定。使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8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只要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 你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理的。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第一要选择一家正规的企业,否则很多的企业不购买社保甚至有的企业会拖延工资的发放等等。这些都严重的违反劳动法的相关的规定,会给企业和个人都造成一定的损失。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是指什么?这个指的是实际的工资的收入,劳动者应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总结:我们很多的人都会到企业中进行工作,很多的人到企业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企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进行一种正式的一种用工的约定,劳动合同对双方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新婚姻法 第七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


·婚内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婚内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多少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多少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


·自广州市推出租售同权政策以来,该政策受到了广泛关注,媒体也在
      自广州市推出租售同权政策以来,该政策受到了广泛关注,媒体也在跟进报道,租售同权推翻了长久以来拥有户口才能入学的现象,使得许多租房者的子女可当地孩子一样轻松入学。但同时,我们也经常听......


·疫情期间物价上涨要怎样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


·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一、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刑法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的判罪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


我们很多的人都会到企业中进行工作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