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接种合格的疫苗
重新接种合格的疫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指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或单位,结合本次“疫苗事件”分析可以得出某公司作为生产者,医院作为销售者,他们都是经营者而提供的不合格疫苗,消费者有要求他们“更换”的权利,也就是重新接种合格的疫苗。当然根据相关报道购买不合格疫苗的各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统计接种了不合格疫苗的消费者,其计划似乎也是准备组织再重新接种一次合格疫苗,以保证广大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主张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实根据《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二者只能择一而行,即向销售者追究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和向生产者追究侵权责任,择一而行。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存在竞合时,只存在违约责任时,消费者可以向出售疫苗的医院主张违约责任,即消费者如若因为接种了不合格疫苗而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出售疫苗的医院主张违约责任,即主张因接种不合格疫苗而遭受的损害赔偿。而医院作为销售者可以根据是否存在过错而去向生产者即某公司追偿。
三、主张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关于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关规定,即不仅可以主张因为人身损害造成的赔偿,同时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便是主张侵权责任与主张违约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没有造成人身损害也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在主体追责方面也没有追偿顺序限制,即可以找销售者也可以找生厂商。同时主张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主张。值得庆幸的是,根据相关部门报道这一批不合格疫苗没有造成人身损害的危险。当然如若将来查出这一批不合格疫苗导致了人身损害,那么消费者既可以去寻求作为销售者的医院也可以去找作为生厂商的某公司主张侵权责任。
终上所述,消费者可能面临有以上三种维权方式的选择,但因为后面两种方式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主张,所以只能第一种方式搭配第二种方式或第一种方式搭配第三种方式,即两种搭配方案。希望以上维权方案的总结能对广大消费者今后维权有所裨益。
总结:重新接种合格的疫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说到交通事故诉讼,当事人除了要了解具体该如何打官司外,还要知
说到交通事故诉讼,当事人除了要了解具体该如何打官司外,还要知道打官司要多久。官司拖的越长,对当事人来讲就容易发生变数,会造成不利的后果。那到底交通事故打官司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宁波工伤认定超过30天怎么办?
宁波市民如果在单位遭遇工伤事故,要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有关规定,单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要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可是现实生活中,单位办事效率低下,导致工伤认定时效已过的事情时有发生......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不危及公......
·杭州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
杭州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我们现在都知道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吗,您可能还不是特别的明白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他对于我们还是比较重要的,我下面就为您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一起来看......
·已离职俩个月但还没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已离职俩个月但还没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如果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是合理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
重新接种合格的疫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