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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委托监护人公证书

  出国委托监护人公证书
  
  1、本人因外出务工不能对自己的孩子 进行监护,特做如下承诺:
  
  2、外出务工后及时电话告知村(社区)委会本人的外出地点、务工单位名称及有效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
  
  3、确保联系方式畅通,每周至少和孩子及受委托监护人通电话两次及以上。
  
  4、每月按时寄生活费和监护费回家。 四、每年至少回家一次看望孩子及父母。 5、在外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6、如孩子发生突发情况或孩子监护情况发生变化,立即返回处理好相关事宜、落实好孩子的监护人后才外出务工。
  
  7、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二、如何办理公正书
  
  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监护人关系表或搐声明(如果户口本里已经有说明,就不需要了),到就近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即可。约2周时间。
  
  让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到公证处发表一份书面的统一出境声明,并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声明上签字。然后把该声明做成公证书。做好公证书后做外交部认证,但是需要告知认证代办机构,出境的目的国。
  
  户口地址吧,具体的到出入境办理处问啊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因此,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均享有监护的权利,也都承担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
  
  父母一方携未成年子女出国旅游,是一种单独行使监护权的行为,该行为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这既是对其所享有监护权的尊重和保护,也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防止对监护权的不当行使。因此,如果父母一方携未成年子女出国旅游,旅游目的地国家的驻华使领馆在办理签证的时候,通常要求不随行的父母一方发表同意另一方携子女出国旅游的声明,并且要对声明书进行公证。
  
  在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情况下,虽然解除了,但是各自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并不因此而改变。无论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与否,父母双方仍享有法定监护权,即使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也无权取消另一方对孩子的监护权。因此,虽然您和孩子的父亲已经离婚了,但是他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之一,您带孩子出国旅游仍需征得他的同意。
  
  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签署声明文件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父母一方携未成年子女出国旅游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是根据目的地国家驻华使领馆的要求,到公证处办理有关声明书的公证,声明书的内容由当事人自己提供。
  
  办理上述声明书公证时,声明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的面前签署声明书。一般情况下,声明人需要向公证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声明人与孩子的关系证明、草拟好的声明书等,可以到当地任何一家公证机构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声明公证书是不能补做副本的,最好根据需要使用的份数一次办理齐全了。
  
  另外,在其他类似情况下,例如父母一方带未成年子女到国外定居、探亲等,使领馆在办理签证的时候,有时也会要求不随行的另一方父母发表有关同意的声明。
  
  流程:先是申请居住证,然后再激请户口。材料清单我打了一份。你瞧瞧窗口服务告知单申请户口的材料1. 申请入户人的入户申请书。2. 申请入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申请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应出具与监护人关系的凭证(如法院判决、监护公证等)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 申请入户人(监护人)因故无法办理申请手续的,应以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上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同时提供委托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4. 入户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书面意见。5. 入户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海市租用公房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6. 申请入户人原由本市迁出时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如: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等,应注明:姓名、户口地址、公民身份号码、单位、户口性质是农业或非农业等项目,下同);7. 申请入户人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证》;8. 申请入户人的所有子女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9. 申请入户人原有无工作单位的相关有效原始凭证(如:离(退)休证、离(退)审批表、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原始凭证、居(村)民委员会的证明等);10. 申请入户人夫妻双方的人事档案(如: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等);11. 申请入户人的婚姻状况原始凭证(如:结婚证、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目前婚姻状况的证明等);12. 申请入户人在沪子女的人事档案(如: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等)。13. 申请入户人的子女情况的有关原始凭证(如:独生子女证、申领《独生子女证》的审批依据、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有无其他子女的证明等);14. 申请入户人的子女在沪落户的审批材料;15. 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2)二、注意事项:提供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由申请入户人(监护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因单位存档等原因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其复印件上必须由该单位确认是否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该单位的行政公章。三、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户口一律退回原户口所在地。经上一级审批部门审核需继续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入户人(监护人)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入户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的,应退回其申请材料,由申请入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请。被批准在沪落户的人员统一登记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四、审批时限(审批材料在传递途中的、审批部门作补充调查的、需申请人重新补充证明材料的等情况除外):1.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2.分(县)局应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3.市局自收到 的各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五、由于对外省市入沪的户口审批工作受到每年政府的分配指标限制,帮有时会因指标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您的申请结果,敬请见谅。
  
  这种情况最好还是联系加拿大移民局(大使馆也可以)。
  
  不过就这种情况来看的话,其实只需要一方就好了。但是也不确定,最实际的就是联系大使馆咨询。
  
  先去公证处公证,
  
  然后递交外事办认证,外事办会给你一个回执,将回执和其它材料交给领事馆即可。其间你只需负责交钱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即可,再就是计算好时间以2保证你面签时外事办的材料已经到领事馆。
  
  外事办的认证可以理解成对公证的一个备注,增加文件的真实性。
  
  7.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经济依附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福 如申请人经济不独立必须提供
  
  9.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原件(内含翻译)
  
  12.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亲属许可公证原件 (内含翻译)
  
  因为对第7项是否需要翻译件有疑问,咨询了中智,然后中智告诉我,不需要7,即不需要亲属关系公证,因为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已经证明了与父母的关系。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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