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我国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抚养费,按照一般的社会观念,离婚后,要是不是自己亲身的孩子一般是不想给付抚养的。那么,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夫妻一方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不能拒绝给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对于所需负担的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上,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要是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
  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
  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主要是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二、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有效吗?
  父母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应当有效。首先,父母需抚养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若子女系在校就读的大学生,而夫妻一方无证据证明子女有可维持自己在校生活、学习的收入来源,即应当按照离婚时与另一方的约定承担子女在上大学期间的生活、学习所必须的费用。
  离婚协议不禁止父母子女自愿抚养,因此,不管离婚时子女是否属于应当抚养的对象,基于离婚协议的自治性以及父母对子女的爱护等情感,父母在离婚时约定成年子女大学生的协议都是有效的。
  在判定是否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时候,要先搞清楚,究竟这里的非婚生子女是指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还是说属于自己的私生子。在前者的情况下,当事人是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的,但对于后者,即使孩子是私生子,当也是要履行对其的抚养义务。
总结:我国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抚养费,按照一般的社会观念,离婚后,要是不是自己亲身的孩子一般是不想给付抚养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构成虚假诉讼判刑多少年?
      构成虚假诉讼判刑多少年?构成虚假诉讼罪一般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罚是七年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


·一、写关于婚前父母出资买房论文时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写关于婚前父母出资买房论文时有什么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


·疫情严重房贷车贷无还偿还怎么办?
      疫情严重房贷车贷无还偿还怎么办?疫情严重房贷车贷无还偿还,可以向银行申请延迟还款,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因感......


·旅游建设用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旅游建设用地使用年限是多少一、旅游建设用地使用年限是多少1、旅游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旅游”从字意上很好理解。“旅”是旅行,外出,即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在空间上从甲地到乙地的行进过......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费用
      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小店都是由个体工商户进行经营的,虽然说个体工商户的规模不大,但是也应该证件齐全,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是比较简单的,只需要去工商局进行办理就行,三......


·在我国加盟店维权是用什么法律
      在我国加盟店维权是用什么法律现在的加盟店在招商引资的时候,很多都存在着虚假宣传,甚至是诈骗的行为。可以说有一部分的投资者都是在投资加盟以后才发现其中的骗局的,而且最困难的一个问题就......


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