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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定罪的标准要求是排除合理怀疑,对证据的要求是确实、充分,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理,对贩卖毒品罪的定罪要求同样如此。那么,贩卖毒品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言词证据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以上八类证据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二、定罪量刑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贩卖毒品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贩卖毒品罪案件,如果只有言词证据,对于是否能够定罪,要看具有拥有的证据。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如果该案拥有的这些言词证据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是可以对行为人定罪的。但是,仅有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综上,言词证据的种类很多,请不要狭义地理解为只有被告人供述。当然,贩卖毒品如果只有被告人陈述而没有其他证据是不能定罪的。但如果还有其他言词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即可以定罪。所以,贩卖毒品只有言词证据也是可能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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