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若夫妻双方是准备协议离婚

  若夫妻双方是准备协议离婚,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抚养费由男方全部承担,这是法律所允许的。若夫妻双方是准备诉讼离婚,只要男方愿意,且男方也有抚养能力,也是可以请求将抚养权判给男方,抚养费全部由男方承担的。但以上两种情况,若以后男方经济条件变差,或者孩子的抚养费用增加,男方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你给付抚养费的,前提是女方有经济收入。
  
  
  二、若男方不同意抚养费全部由他自己承担,那么女方是要承担一部分抚养费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鉴于女方现在没有工作和收入,若离婚,那么现阶段女方是暂时不用支付抚养费的,等到女方有了工作和收入就要按照协议或者判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了。
  
  
  针对性解答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离婚女方不出抚养费吗?为什么很多人认为女方不用出抚养费,因为大部分判决和协商都是将子女交予母亲抚养,所以抚养费就是由男方出,但是在法例中还是有很多女方需要出生活费,生活费是如果离婚这一方没有抚养子女那么就必须抚养子女的抚养费才行。
  
  
  
  
总结:若夫妻双方是准备协议离婚,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抚养费由男方全部承担,这是法律所允许的。若夫妻双方是准备诉讼离婚,只要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被判终身监禁的条件包括什么
      被判终身监禁的条件包括什么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条件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


·一、犯罪嫌疑人怎样才能造成重婚罪?
      一、犯罪嫌疑人怎样才能造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3、与配偶和他人......


·一方打掉孩子离婚要赔偿吗?
      一方打掉孩子离婚要赔偿吗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予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因出轨离婚的案件是非常多的,特别是男方出轨的较多,女方一旦发现男方出轨,很有可能选择离婚。离婚就会产生财产分割问题,那么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希望对您有所......


·余杭区离婚诉讼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余杭区离婚诉讼程序是怎么规定的?起诉离婚需要按照下面的程序进行: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一、化工企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化工企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1、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2、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


若夫妻双方是准备协议离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