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是直接证据吗?
复印件是直接证据吗?在诉讼中,一般要求提交证据的原件,但在法定条件下,提交原件有障碍的时候,是可以提交复印件作为证据的。而同时,证据分为间接和直接两种证据。复印件是直接证据吗?首先我们应该明白复印件作为证据的情形以及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含义。下面由我们为您提供相关内容。一、复印件作为证据使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78条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据此,在原件证据材料丢失的情况下,在向法庭提供复印件的同时,还应当提供与提供人无利害关系知情人、见证人等有关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二、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应当具备的条件1、单独一个证据直接证据;2、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3、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需经过推理过程。直接证据的特点1、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截了当的2、直接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言词证据3、直接证据的数量少,且不容易获取三、复印件是直接证据吗根据上文的内容,想要判断复印件是不是直接证据,关键是要看复印件能否直接证明待证事实,如果可以,即为直接证据,如果不能,而是需要和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则为间接证据。综上,复印件是直接证据吗?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看该复印件能否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如果能,则该复印件为直接证据。如果不能,则该复印件为间接证据。但根据直接证据的特点,物证很少能成为直接证据,复印件作为物证,一般情况下是间接证据。
总结:复印件是直接证据吗?在诉讼中,一般要求提交证据的原件,但在法定条件下,提交原件有障碍的时候,是可以提交复印件作为证据的。而同时,证据分为间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金融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只要涉及到诈骗,其实都是很恶劣的一种行为,而实践中针对不同的诈骗,在达到了相应标准之后,构成的刑事犯罪也是不同的。其中金融诈骗罪属于一类罪,那您知道金融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吗?我们......
·高利转贷罪额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贷款的信息是随处可见的,比如说到处贴的广告,网上的虚假信息,还有手机上发给你的短信等等。有些人因为手上资金运作不周,所以跑去借高利贷,借高利贷如果涉嫌金额较大的会有法律......
·对很多想要购房的居民来说,其中最现实的一个目标就是首先能够攒
对很多想要购房的居民来说,其中最现实的一个目标就是首先能够攒够房子的首付。不管是向银行贷款或者是通过其他的渠道来筹钱,首付肯定是需要一次性交清楚的。不过很多人认为,可能会觉得二手房......
·欠钱不还多次催讨无果怎么办
欠钱不还多次催讨无果怎么办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
·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适用吗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
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风险有哪些尽管说建筑工程在修建的时候,对于发包方和建筑方来说会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但是对承包方来说并不是说签订合同以后就可以一本无忧了,在某些情况下工程在修建过程......
复印件是直接证据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