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回迁房交房的流程是什么?

  回迁房交房的流程是什么?回迁房交房流程跟商品房交房流程基本一样,大致流程如下:一、交房通知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理交房手续。二、验收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三、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是回迁房,在交房时,开发商一样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赔给回迁户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回迁户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四、签署房屋交接书回迁户在验收房屋后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详细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回迁房交房标准随着回迁房的增多,人们对于回迁房的交房标准也是越来越关注。在以前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回迁房交房标准统一为两居56平方米,三居80平方米。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回迁房的交房标准也有所变化,具体如下: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关于回迁房交房标准的相关知识,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各地回迁房交房标准是有所不同的,市民需区别对待。市民若需了解当地回迁房交房标准的知识,可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进行查询。回迁房买卖过程并不复杂,在于在卖之前需要通过当地开发商的检验,确认这个房子的内容是否能够进行售卖,标准在于按照当年的成本价计算,几年来的产品退落,以及不同的人数获得房子的面积不同,超出部分需要另行支付相应的房产金额。
  
  
  
总结:回迁房交房的流程是什么?回迁房交房流程跟商品房交房流程基本一样,大致流程如下:一、交房通知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技术入股新公司应该占多少比例
      技术入股新公司法应该占多少比例《公司法》中对此并没有具体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


·疫情管控期间用人单位可否以未正常经营为由不发或少发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如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要求职工推迟复工,在一个工资支......


·广东省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在对交通肇事中的伤者或死者家属做出赔偿的时候,需要考虑具体的地区,因为地区不同实际的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因此,才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作出赔偿。今天,我......


·军人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很多人感情不和选择协议离婚,协议未果也可以诉讼法院。但是军人离婚与一般的民事离婚不同,有着一定的区别。相对于军人离婚法院有着一套相关的程序。那么,军人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


·醉酒驾驶的危险有哪些?
      现在经常会有很多人因为酒驾,所以丧失了自己的生命,都说借酒消愁,为什么酒会起到这样的作用,那是因为酒里面含有一定量的酒精,对于人们的精神有一定的影响,所以能消愁,那这样的东西喝了之......


回迁房交房的流程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