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后死亡会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后死亡会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后死亡会怎么处罚?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逸致人死亡有两点:
  
  1、逃逸是指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的逃逸,如果离开现场向公安机关自首等不是为了逃避制裁的,不是逃逸。
  
  2、必须是因为逃逸的原因导致人的死亡,如果当场撞死,或者死亡已经无法避免,不算逃逸致死,一般是指逃逸造成的未及时抢救而死亡,这个要控方证明,如果无法证明是逃逸而致死的,根据疑罪从无,那么就不能适用第三款。
  
  3、对于此类受到高度关注官二代,富二代的案件,我们要理性看待,在法律上给予平等对待,维护法律的权威。
  
  肇事逃逸认定的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逃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逃做出了规定: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六)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肇事逃逸本来就是违反了交通法,而且还致人死亡的那么就会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还会当场吊销驾驶证,且终身都不得领取,因此,在发生事故之后,想要逃避责任的话,永远是不可能的,只有承担起所有的一切,才会得到法律和受害者的原谅。
  
  
总结: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后死亡会怎么处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后死亡会怎么处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是遗嘱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本身是一份静态的法律文书,而遗嘱的执行则是动态的过程,对于落实......


·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法律效力收养关系本身属于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可以成立当然也就可以因为一些原因而解除。那么这个收养关系在解除之后,会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


·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力都离不开各种工程的建设
      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力都离不开各种工程的建设,建筑工程在竣工以后,只有在质量首先有所保证的情形之下才能对其作出更高的要求。现在的建筑工程在一建完成以后,就会首先组织相关质量监测单位检......


·轻伤二级护理费标准及时间是怎样的?
      轻伤二级护理费标准及时间是怎样的?一、轻伤二级护理费标准及时间是怎样的?轻伤二级护理费标准及时间是护理费用应当是按照护理人员的平时收入乘以护理的时间进行确定,护理时间需要根据伤残......


·债务人欠债可以拘留吗?
      债务人欠债可以拘留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拘留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或者与债务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


·农村非法集资怎么集资?
      目前,非法集资大有向农村地区蔓延之势。农村地区的农民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同时也不具备防范意识,很容易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只有了解非法集资的手段,对非法集资有了一定的认识,才能更好地防......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后死亡会怎么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