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持械斗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持械斗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对于何为“持械聚众斗殴”,《刑法罪名精释(第四版)》认为,“主要是指参加聚众斗殴的人员使用棍棒、刀具以及各种枪支武器进行斗殴”的情形。该观点强调,一是必须实际使用;二是限于棍棒、刀具以及各种枪支武器,至于是为什么限于以上器械,有没有相关的判断标准,则没有给出理由。至于是事先准备的,还是现场随手拾取的,则没有提及。《刑法分则实务研究(第五版)》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是“用随身携带的凶器殴斗,或者利用殴斗现场原有器物殴斗。这里所说的凶器是指足以造成伤亡的危险器械。”根据该观点,在实际使用上与前述观点没有区别,但是对于“械”的界定没有具体限制,只要是“足以造成伤亡的危险器械”都可以,而且是不限于携带,也包括现场利用。《百罪通论》虽未对“械”作出明确界定,但明确提出“行为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从对方手中夺得器械而使用或者在斗殴的现场随手找到器械而使用,都不能认定为持械,因为这里行为人缺乏持械斗殴的故意。”这一点有别于《刑法分则实务研究》的观点。二、持械聚众斗殴致轻微伤如何处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按照上述规定持械聚众斗殴应该会有可能被判刑。如果是致人重伤、死亡那就不叫聚众斗殴了叫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总体来说,单纯的来看我国刑法当中对于持械斗殴的认定是并不全面的,比如说这里的持械仅限于棍棒,刀具和一些枪支武器,然后其他的杀伤性武器没有被列入到“械”的范围当中,另外有些持械斗殴就是前期预谋性的,还有一部分是在斗殴的过程当中随手从现场拾取的,对于这方面的认定法律上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
  
  
  
总结:持械斗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对于何为“持械聚众斗殴”,《刑法罪名精释(第四版)》认为,“主要是指参加聚众斗殴的人员使用棍棒、刀具以及各种枪支武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


·目前三方协议范本怎么填写?
      现在大学生毕业就业问题是目前大学生关心的问题之一,很多大学生在大四上期就已经找到工作但是在学校还需要完成应当完成的学业,而用人单位又想留住人才,并且该毕业生也愿意的话,这时候就需要......


·公司要求签空白合同怎么办?
      公司要求签空白合同怎么办?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可以匿名向劳动部门投诉。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纠纷,也是特殊的合同价纠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纠纷,也是特殊的合同价纠纷。很多人都很关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问题,因为只有了解了建设工程纠纷的管辖问题,在发生纠纷之后我们次知道去哪里的法院起......


·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多久?
      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多久?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两个月,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


·平顶山五险一金查询个人账户
      为您介绍平顶山五险一金查询个人账户的缴纳比例和注意事项,为平顶山的职工做参考,其实我们平时所说的五险一金中,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不需要职工个人缴纳的,由用人单位缴纳,还有住房公积金......


持械斗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