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入职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办理入职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2、新入职员工原则上都需购买社保,愿意购买的员工须附上购买社保确认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如因个人原因申请暂不购买社保的,须附上只购买中保意外险申请书,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购买社保确认书及购买中保申请书(请到人力资源部何桂屏处领取样表);
  
  
  3、个人体检表(镇级以上医院)或健康证,两者均为3个月内有效,也可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医院体检;
  
  
  4、一寸红底照片4张;
  
  
  5、中专以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上岗证及专业技术岗位职能等级证等复印件各1份,同时上交相
  
  
  关证件原件,人力资源部核查后退回本人;
  
  
  6、农业银行卡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本人签名确认,并填上有效的手机号码;
  
  
  7、其他。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介绍信,非应届生需提交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
  
  
  8、本地户籍员工因需要办理《就业失业手册》,因此需另外提交以下资料:小一寸红底相片2张;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与本人当页)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由人力资源部在为员工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后
  
  
  统一到劳动管理所办理《就业失业手册》。
  
  
  (备注: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只能先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期,取得毕业证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正式进入试用期,原实习协议于签订劳动合同后作废。
  
  
  对于所属的企业来说如果求职者的个人资料没有带全,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就不会进行录用,所以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工作态度问题,只有这样才会使得自己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除此以外就是自己对于工作的积极性。
  
  
  
  
总结:办理入职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农村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今,农村居民结婚还比较流行给付彩礼,这通常是以结婚为目的,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财物。那么对于农村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而日后男女最终没有结成婚或者婚后很快又离婚了,那么此时彩......


·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尽量协商,无法协商的,由法院判决,应当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更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材料,如收入水平、文化水平、居住环境等情况。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子女跟随母方生活,但有特殊......


·疫情期间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


·行政赔偿归责原则有哪些?
      行政赔偿归责原则有哪些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为从法律上确定和判断国家应否承担法律责任提供了最根本的依据与标准,它对于确定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及免责条件、举证责任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大致有......


·证人的作证义务具体有哪些?
      证人的作证义务具体有哪些?一、证人的作证义务具体有哪些?1、有作证的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因此,证人在接到公、检、法机关的......


·离婚双胞胎抚养费怎么判?
      一、离婚双胞胎抚养费怎么判?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


办理入职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