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为人间接造成轻伤怎么判?

  一、间接造成轻伤怎么判故意造成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3、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虽然有3个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将同种数罪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按一罪论处,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量刑标准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备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刑。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立案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即使是间接导致的伤害受了轻伤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触犯故意伤害罪,可能会判三年一下有期徒刑,间接伤害一般不是直接造成的,也有可能是二次伤害,但是间接导致的伤害可能会减轻处罚,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受伤程度达到轻伤。并且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上是故意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一个刑事犯罪行为,依法要立案侦查,再经过刑诉的一系列程序过程来处理案件。依法对行为人处刑事处罚等。
  
  
  
总结:一、间接造成轻伤怎么判故意造成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2023网络金融诈骗会受到哪些判罚?
      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兴的诈骗手段被许多人所利用,就是看好了网络的虚拟世界。以为能躲过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严密的计划终究还是会得到法律的制裁的。那网络金融诈骗会受到哪......


·在我国注册公司法人失踪股东怎么办?
      在我国注册公司法人失踪股东怎么办?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在注册公司的同时就必须要登记在册的,有可能在几位股东紧锣密鼓的准备注册公司的相关证件跟手续的时候,关键的时候却发现公司的法人代表......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劳动者在受到工伤的时候,是可以带薪休假的,但是有些劳动者就以此作为不劳而获的借口,在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那么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诈骗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诈骗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1、社会危害性较大如以贩卖毒品的手段进行诈骗,实践中的类似犯罪往往因诈骗不成而引发其他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所以这类诈骗未遂的情节是严重的;又如惯犯或流窜......


·赌博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犯罪的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要是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则此时就不可以认定为刑事犯罪,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关于赌博罪定......


·口头合同解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合同解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口头合同解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目前《劳动法》中对于离职的形式和书面要求并没有做出惟一性的说明,只要保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了一致都是可以视为......


行为人间接造成轻伤怎么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