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算点如何确定?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算点如何确定?如果老百姓在就医过程中遭遇医疗损害,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的话,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将医院告上法庭。这里就有一个细节需要注意,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算点应该从何算起?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说明。一、医疗损害纠纷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如何确定?关于医疗损害纠纷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问题,我国《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作出了规定,对由医疗行为不当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应该适用其规定,但因没有对相关法律的明确解释,在司法实务中,如何理解和准确界定“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存在难以操作和准确把握的问题。由于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这些规定存在着不能有效保护患者利益的情况。《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医疗侵权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尤其重要。是依“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还是依“明知有损害及赔偿义务人”一般不至成为问题,因为患者会直接体会到医疗活动给自己造成的身体痛苦,也知道赔偿义务人就是给其造成损害的医生或医院。一般而言,患者受到医疗损害会马上与医方进行交涉。因此,应从患者向医方第一次交涉的时间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此后的1年中如果患者方未向医方请求损害赔偿,则患者方的请求权因时效经过而消灭。二、医疗损害责任表现形式是什么?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2、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改变了审判实践中长期采取的过错推定的原则。在责任性质上,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由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等情况而未予说明,或者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而未尽到义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产品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一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者输人不合格的血液,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医疗纠纷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范畴,而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1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算点应该从患者第一次向医院提出交涉算起,此后一年内都是有效诉讼期。一般来说,患者受到人身伤害后,应该马上向医院提出索赔,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越早提出,越有利于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算点如何确定?如果老百姓在就医过程中遭遇医疗损害,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的话,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将医院告上法庭。这里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诉讼几天会判?
      离婚诉讼几天会判?审理期限多久?上方因为感情不和或其他家庭矛盾导致婚姻生活不能继续,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婚。如果协议离婚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离婚申请。那么,一旦提交......


·我国的海事海商法院独任制是怎么规定
      我国的海事海商法院独任制是怎么规定的可能您在影视剧当中也见到过我国人民法院庭审的画面,一般在庭审的过程当中都是由审判长和陪审员的,这属于最常见的合议庭。但是在审理海商海事类纠纷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遗产?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遗产?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遗产,不过,因车祸去世的,去世后的赔偿款不算遗产。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


·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


·寻衅滋事罪判处刑期有多久
      寻衅滋事罪判处刑期有多久一、寻衅滋事罪判处刑期有多久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算点如何确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