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
成都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有哪些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若超过补缴时限,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按照规定,成都市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但部分企业并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成都人社局的公告要求,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2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职工社保补缴规定根据成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需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年龄可以申请补缴。具体补缴规定如下:1、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2、2011年7月1日之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3、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4、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社保的补缴有关的法律会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只要自己的社保在一定的期限内没有进行缴纳,自己就应该积极的补缴,因为此类规定,对于我们的生活影响是较大,如果自己没有补缴社保,一旦发生相关的问题就会导致自己的问题的无法解决,从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总结:成都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有哪些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在我国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在我国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多长时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
·诉前财产保全第三方担保需要提供吗?
诉前财产保全第三方担保需要提供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
·福建省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省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夫妻诉讼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要是夫妻起诉离婚的话,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的话一是无法顺利提起诉讼程序,再一个最后的判决可能会对自己不利。那究竟诉讼离婚准备哪些材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归婚前买房者所有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归婚前买房者所有。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
·哪些条件符合诈骗罪 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那从法律的规定中来看,究竟哪些条件符合诈骗罪呢?若......
成都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