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划分是怎么规定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二、高楼住户如何防范高空坠物?1、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2、注意检查房屋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3、购买高空坠物险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因为高空坠物主要是根本没有办法预料得到,所以,人们很难在第一时间就掌握到具体的侵权人,那么责任划分的比例一般就是二楼或者三楼以上的高层住户共同来承担赔偿,这种连坐法目前已经开始在司法实践当中使用了。可这种城市顽疾现在反而有一种愈演愈烈的状况。
  
  
  
总结:小区高空坠物责任划分是怎么规定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是什么
      其实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没有具体的补偿计算的。其不仅仅要考虑多种因素,同时还要保证人们的利益。那么在我国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要点,下面就请您......


·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怎么判刑一、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怎么判刑?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


·成立累犯什么情况下能缓刑
      累犯什么情况下能缓刑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判缓刑,因为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由于劳动者相对企业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故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由这些保护性的法律规范我们可以知道,职员在医疗期,用人单位是不......


·工伤伤残鉴定书要几份?
      我们知道受伤在工作中是经常遇到的事情,特别是对于从事危险职业的人员来说手上就是家产便饭,有的伤情不严重,不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损失,但是如果受伤程度比较重就要进行工......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