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过度医疗侵权责任

  什么是过度医疗侵权责任医院及医护人员在诊治过程中,违反医疗安全操作规定,故意或过失的造成他人伤害罪。因此过度医疗侵权通常为医院的过错,应由医院主治医生及主任赔偿。那么,应该如何理解过度医疗侵权责任?在下文为您做出解答。一、如何理解过度医疗侵权责任?1、过度医疗是诊疗中长期普遍存在的现象,它是指医疗主体在诊疗活动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故意采用超越疾病诊疗所必须的手段致使患者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遭受损失的医疗侵权行为。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成绩斐然,过度医疗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有数据显示,在我国约七成 以上的病人曾经遭遇过度医疗。2、过度医疗侵权责任是过度医疗侵权行为中患者合法权益救济与过度医疗侵权行为法律规制的核心问题。《侵权责任法》第63条法律适用中最大障碍性因素,是法律意义上的过度医疗如何界定与过度医疗侵权责任构成明晰问题。对过度医疗内涵法律界定与过度医疗侵权责任构成分析,应综合侵权行为一般本质、医疗侵权行为特殊本质以及过度医疗行为性质及其固有属性来进行。过度医疗侵权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进行归责,并应适用全面赔偿原则。过度医疗中由于医师履行告知义务的违法性与患者知情同意侵权行为产生竞合,在过度医疗侵权法律救济中,两种诉由皆可适用。应对《侵权责任法》第63条进行立法扩充解释,对过度医疗及认定标准进 一步作出司法解释。二、如何处理该事件的发生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2、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限制:防止患者滥用知情同意权,保护医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真正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加以限制。本文首先从如何理解过度医疗侵权责任开始入手,然后根据我国的法律,对过度医疗做出了解释。我们提醒,在进行医疗诊断时,医护人员应该取得患者的同意,若不能向患者说明的,就该向患者的亲属进行解释沟通,并征得其同意,不可直接做出医疗决断。
总结:什么是过度医疗侵权责任医院及医护人员在诊治过程中,违反医疗安全操作规定,故意或过失的造成他人伤害罪。因此过度医疗侵权通常为医院的过错,应由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无公证的身前遗嘱有效吗?
      一、无公证的身前遗嘱有效吗?无公证的身前遗嘱是有效的,遗嘱不因公证而生效,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法律效力。通常,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只是效力等级低于公证遗嘱。遗嘱......


·职务侵占罪多久判刑
      需要结合当地的量刑标准。认罪态度,是否归还,是否有自首等等综合认定。不考虑这些因素,应该在5年以下。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


·一、父母房子过户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房子过户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房子过户子女后,在父母离婚时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过户给已婚子女,若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自己子女个人的房屋,并办理......


·一、工伤赔偿标准表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赔偿标准表是怎么样的?(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


·欠钱不还的人名下无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名下无财产怎么办?被执行人如果是暂时无力执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


·工伤认定无法送达怎么办?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之后向用人单位索赔时的必要程序,也就是说工伤认定时索赔的前提条件。在工伤认定完成之后,劳动者可以拿着认定结果给老板,双方协商之后得到赔偿。但如果......


什么是过度医疗侵权责任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