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分割上诉可以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上诉可以吗?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可以对财产要求重新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夫妻财产规定《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三、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1、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1)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一般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告之双方清算注销该企业,如果尚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分割。2、因房价上涨,离婚时不愿意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则:(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看了上面的文章内容,相信已经对离婚财产分割上诉可以吗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了。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总结:一、离婚财产分割上诉可以吗?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可以对财产要求重新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当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强制判决离婚。相信很多人都想问,如果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了?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请阅读下文。一、第一次离婚会......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当事人是选择了和解的,而有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当事人是选择了和解的,而有的却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交通事故。这就让很多人疑惑了,到底交通事故选择和解还是诉讼比较好呢?对此,我们整......


·经鉴定属于轻伤二级算什么罪
      经鉴定属于轻伤二级算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


·担保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担保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故意毁坏财物罪3000元可以达到判刑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3000元可以达到判刑吗一般来说不够只要你没其他情节一般较大的标准是5000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处罚是什么?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处罚是什么?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一个很危险的行为,经过多年的验证酒后驾车必然会出现很多交通事故,因此我国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越来越严厉,主要目的就是来保障交通事故不再......


一、离婚财产分割上诉可以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