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中故意杀人哪种情况下判处死刑

  故意杀人在哪种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被判处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判处死刑,什么样的情况不判处死刑。也就是说,是否判处死刑,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界限。
  
  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
  
  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
  
  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
  
  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
  
  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
  
  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
  
  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
  
  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
  
  8、因歼情杀人的;
  
  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
  
  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
  
  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
  
  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
  
  13、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如在会议过程中,故意杀人等;
  
  14、多次故意杀人的,此处多次,指2次及以上;
  
  15、杀死孕妇的;
  
  16、故意杀人后抗拒抓捕造成新的犯罪或严重后果的;
  
  17、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杀害社会活动人士、科学家等知名人士的,如杀害外国人,同样的情况,将比杀害国人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19、杀害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在呼吁保护弱势群体的形势下,杀害弱势群体成员,显然将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20、故意杀人行为涉及某段时期特殊形势,如顶风作案的;
  
  21、故意杀人行为触及民愤,民愤极大的;
  
  22、其他情况。
  
  故意杀人一般情况下是会进行死刑的判罚,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对于案件的判罚会有着特殊情况的出现,此时对于有关的司法机关来说死刑的判罚肯定就会发生改变,更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维护会出现法律上的争议,所以需要有关部门进行确认。
  
  
总结:故意杀人在哪种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摩托车脱检了还能检吗
      漏检没有超过三年还可以检车,超过三年要强制报废,不能检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


·做为公司法人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做为公司法人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做为公司法人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呢?首先做为公司法人要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履行相应的义务。公司法人不管是对公司内部还是公司外部都起到了......


·醉酒可以判监外执行么?
      醉酒可以判监外执行么?一、醉酒可以判监外执行么?醉酒可以判监外执行,醉驾,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醉酒驾驶,依法应处最多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也......


·离婚什么条件下孩子归女方抚养
      离婚什么条件下孩子归女方抚养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


·从犯是指共同犯罪中的什么?
      从犯是指共同犯罪中的什么?从犯是指共同犯罪起到次要或者是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按照《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是对主犯而言在共同犯罪......


·现行刑法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一、现行刑法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


法律中故意杀人哪种情况下判处死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