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吗?

  一、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吗
  
  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增加为主,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的较少,且请求减少或中止支付抚养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但根据公平原则、情事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可以诉求减少或中止抚养费的支付。
  
  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二、子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处理若干条件意见书》第7项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双方父母及实际生活的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具体而言:
  
  (一)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20%--30% ,一般不能超过50%;
  
  (二) 无固定收入的请按同行业平均水平;
  
  (三)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降低或增加;
  
  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然而,在离婚的时候往往就会确定这个抚养费的数额,不过之后可能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为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失业了,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允许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
  
  
总结:一、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吗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军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很多人面临夫妻双方分居这种问题时
      军婚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很多人面临夫妻双方分居这种问题时,便会自然而然的认为分居时间达到一定期限便可以便可以自动离婚。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婚姻是依照严格的法定的程序所缔结的夫妻关系......


·商品房合同生效必要条件是哪些?
      商品房合同生效必要条件是哪些?一、商品房合同的概念商品房合同又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及适用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


·劳动者在用工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劳动者在用工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关系,我国制定了《劳动合同法》,提起这部法律相信您并不陌生,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却很少有劳动者能了解清......


·自书遗嘱需不需要按手印?
      自书遗嘱需不需要按手印?“自书遗嘱”要按手印。是要按在签名上面。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


·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什么
      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什么?首先,关于“未成年的子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18周岁成年,那么18周岁以下的子女就是未成年子女,他们理所当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是其中有一个例外......


一、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