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放高利贷是一种臭名昭著的行为

  放高利贷是一种臭名昭著的行为,因为它时常伴随着非常高的利息和暴力催债的行为,所以在民众眼里是一件“坏事”。可因为放高利贷能够赚取高额利息,所以还是有不少单位或个人从事放高利贷。那么不少人感到疑惑,放高利贷犯法吗?法律禁止放高利贷行为,因此可以得出放高利贷是犯法的结论,但目前还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处罚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于《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惩罚规范放高利贷的行为,这主要是立法者根据利益权衡的结果,所以没有将放高利贷规定为一种犯罪行为。但在某些情形下,放高利贷的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譬如有些放高利贷的人为了牟取“差价”,先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套取贷款后,然后再用这笔贷款放高利贷赚取“差价”,此种行为可能就涉嫌犯罪。同时放高利贷往往会有暴力催债的行为,暴力催债过程中给债务人造成重大伤害的,这种行为有时候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于上述高利转贷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告诫广大民众应尽量避免借高利贷,因为利息时常高得离谱,虽然法律只支持合法的利息部分,但放高利贷的人又会有各种暴力催债行为,给债务人生活带来诸多的困扰。
  
  
  
总结:放高利贷是一种臭名昭著的行为,因为它时常伴随着非常高的利息和暴力催债的行为,所以在民众眼里是一件“坏事”。可因为放高利贷能够赚取高额利息,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专责监护人要求主要是什么?
      一、专责监护人要求主要是什么?专责监护人应具备下列条件: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熟悉现场及设备情况。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统一工作票不同地点......


·根据法律规定老赖欠钱4年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老赖欠钱4年不还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老赖欠钱4年不还怎么办?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


·累犯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
      累犯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判缓刑,因为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


·责任
      责任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广州社保?
      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个险种。是为公民年老、工作受伤、怀孕分娩、失业、疾病医疗提供的社会福利保障。可是在广州灵活就业人士该如何参加广州社保和补缴社保?下面,我们......


·在职员工主张加班费是否有时效限制
      加班工资也是劳动报酬,应严格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


放高利贷是一种臭名昭著的行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